计划财务处学习吉林省物价局、吉林省财政厅、吉林省教育厅联合发布吉省价综[2016]208号文件精神,关于取消高等学校部分教育收费标准备案的通知要求,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,现将我院全部收费项目进行公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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